编外人员(单位自筹)聘用及管理指南(试行版)

发布者:钟芳发布时间:2021-12-18浏览次数:4796

      编制外人员指各课题组、科研平台等自主聘用和管理,直接为课题组、科研平台服务的课题组秘书、财务助理、研究助理、实验技术人员等。
  招聘选聘过程中,对年龄、学历等没有限制性要求,人员类别较多,如应届毕业生、失业待业人员、退休人员、非全日制用工人员、兼职人员等。
  编制外人员的签约聘期一般不超过两年,续签次数无限制。编制外人员的考核形式为年度考核,无聘期考核。
  编制外人员的招聘、签约、续约审批程序如下:

一、 新岗位的申请审批
1、用人课题组登录“南京大学综合办公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OA系统”),在“综合服务”栏目下“人事服务”中进入“编制外用工岗位新增”栏目。点击“我要办理”填写相应信息。填写时注意以下几点:
(1)填写“岗位名称”时注明用工课题组,如“XXX课题组研究助理”。
(2)“合同类型”根据拟聘人员的人员类别、合同期选择,具体类别如下:
a.劳动:拟聘人员可签订1-2年(不含两年)合同,未达到退休年龄,需要缴纳社保。
b.派遣:拟聘人员可签订2年合同,未达到退休年龄,需要缴纳社保。
c.劳务:拟聘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,在原单位办理过退休手续,不需要缴纳社保。
d.非全时:小时工,按小时计薪。该类型岗位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,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(请填写整数)。不需要缴纳社保。
(3)“用工单位联系人”为课题组负责人。
(4)“经费账号”可填写多个,请告知人事秘书所填经费的负责人(必须为本院教职工)。
(5)填写“岗位任务”时不可过于简单。建议填写3-4条。岗位类型为“技术”的,要填写与技术工作相关的1-2条任务。
(6)一般情况下无需上传附件。
2、学院人事秘书审核后,将在OA系统中提交至经费负责人审批。请经费负责人勾选“经费主管部门”,在“意见”栏填写“同意”,提交给学院
人事秘书。
3、岗位申请还需要经过院系用工负责人、经费主管部门OA秘书、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,最终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审批。

二、 岗位招聘
1、新增岗位通过人力资源处审批后,通知到用人课题组。用人课题组收到短信后请及时与学院人事秘书联系,再次确认招聘公告中所填岗位任务、招聘要求,学院进行审核后,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审核,发布在南京大学人才招聘网,请课题组及时关注。

2、招聘启事发布期间,进行公开招聘,所有申请人均需在南京大学人才招聘网(https://rczp.nju.edu.cn)进行网上注册应聘。

3、招聘截止后,用人课题组填写《招聘选聘表.docx》,单位自筹岗位按照1:1比例提交候选人,电子版发送至学院人事秘书邮箱zhongf@nju.edu.cn,学院人事秘书在系统中进行初选。

三、 合同签约
  岗位招聘人选确定并经过学院、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核后,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办公室(扬州楼518)将通知拟聘人员前往签约,办理入职。

四、 日常管理、考勤
  编制外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人课题组负责。学院每月需集中向学校报告考勤情况,请各课题组在每月5日前报告考勤情况。


五、用工成本转账

      编外人员用工成本转账一般可在编外人员合同签订的次月开始,请联系学院人事秘书在系统中完成收账操作,一般收账周期应为6个月、1年、18个月、2年等,特殊情况请联系人事秘书处理,请尽早做好转账工作,以免影响工资发放。      


六、 合同到期续签
  编制外人员聘期到期前一个月,如个人提出终止,请在系统中发起离校申请(ehall.nju.edu.cn中搜索“教职工离校”),下载并填写《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签情况说明》,在系统中上传。
  如协商续约,用人课题组需登录“OA系统”,在“综合服务”栏目下“人事服务”中进入“编制外用工岗位续签”栏目。点击“我要办理”填写相应信息。填写时注意以下几点:
(1)填写“岗位名称”时注明用工课题组,如“XXX课题组研究助理”。
(2)“出资方式”根据前一合同期实际情况选择,不能变更。
(3)“合同类型”可选择“派遣(续签时间须为2年或以上,不超过3年)”或“劳务”或“非全时”。
(4)“用工单位联系人”为课题组负责人。
(5)“经费账号”可填写多个,
请告知人事秘书所填经费的负责人必须为本院教职工
(6)填写“岗位任务”时不可过于简单。建议填写3-4条。岗位类型为“技术”的,要填写与技术工作相关的1-2条任务。
(7)一般情况下无需上传附件。
  学院人事秘书审核后,将在OA系统中提交给经费负责人审批。请经费负责人勾选“经费主管部门”,在意见栏填写“同意”,提交给学院人事秘书。
  续签申请还需要经过院系用工负责人、经费主管部门OA秘书、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,最终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审批。
  人力资源处审批通过后,人事服务办公室(扬州楼518) 将通知本人前往签约。

七、 个人辞职
  合约期未满的编制外人员与用人课题组协商后提出辞职的,请提前一个月在系统中办理离校申请(ehall.nju.edu.cn中搜索“教职工离校”)。

八、 变更薪酬标准及经费账号
  用人课题组登录“OA系统”,在“综合服务”栏目下“人事服务”中进入“编制外用工岗位变更申请”栏目。点击“我要办理”填写相应信息。填写时注意以下几点:
(1)填写岗位名称时注明用工课题组,如“XXX课题组研究助理”。
(2)“出资方式”根据合同期实际情况选择,不能变更。
(3)“合同类型”根据合同期实际情况选择,不能变更。
(4)“拟用工周期”、“拟用工时间”自薪酬标准、经费账号变更当月起计算,直到现合同截止月。
(5)“用工单位联系人”为课题组负责人。
(6)“经费账号”可填写多个,请告知人事秘书所填经费的负责人必须为本院教职工
(7)填写“岗位任务”时不可过于简单。建议填写3-4条。岗位类型为“技术”的,要填写与技术工作相关的1-2条任务。
(8)一般情况下无需上传附件。
  学院人事秘书审核后,将在OA系统中提交给经费负责人审批。请经费负责人勾选“经费主管部门”,在意见栏填写“同意”,提交给学院人事秘书。
  变更申请还需要经过院系用工负责人、经费主管部门OA秘书、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,最终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审批。
  人力资源处审批后,由资源配置办公室执行。